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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1章 贵族少爷(1 / 1)

十年前,劳伦斯还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少年,出生贵族的他早已是埃文堡的小城主,也是荒原的下一任领主。

埃文堡坐落在偌大的荒原北部,这座历史悠久的城堡建成已有三百年之久了。城堡的墙壁用荒原特有的青岩石块筑成,从正面看去,两座巨大的房屋通过狭长的走廊连接着巨大的塔楼,,晚餐过后他们会坐在这里说各种故事。

每天清晨七点,劳伦斯都会准时的起床,淑过口后他会直接去侧院的修神院祷告,祈求纳穆神保佑。从修神院回来,十几年如一日的起司加冷肉香肠,胆子大的侍从们曾经偷偷议论过,这位未来的领主是不是没有味觉,要不怎么会永远只吃这一种早餐。

早餐过后劳伦斯会去后院练习长枪,他一直非常崇敬自己的父亲,希望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有朝一日也能率领步骑团保卫荒原,征战沙场。

一杆长枪伴随着吼声戳穿一个稻草假人的心脏,满头大汗的劳伦斯放下手里的长枪,这已经是他今天早上练坏的第三十个假人了。

母亲从长廊深处走来,手里端着一个盘子,一杯热腾腾的牛奶和一个杏仁布丁,布丁上撒着玫瑰瓣,这是劳伦斯最讨厌的两样东西。

他不想枉费母亲的一番好意,趁着母亲不注意的时候,如吞药般一口将整块布丁吞下,奶黄色的布丁划过他的味蕾,甜到发齁的固体伴随着一点点蔷薇味,让他差点呕出来,他使劲捋了捋胸口,对回过头的母亲说,“谢谢。”

一早上的时间很快就过去,吃完午餐的劳伦斯骑着马出了埃文堡。

劳伦斯最喜欢这种在马上疾驰的感觉,每次挥鞭抖缰都让他感觉自己超过了周围的风,今天他要去接自己的朋友,道尔顿家族最小的孩子肯尼,估计这会儿那个家伙已经快到纳尔村了,一周前他们在信上约在那里见面。

骏马疾驰过一片荒草丛,半秒钟之后草才被风带向马匹奔去的方向,脚下的小路渐渐变成宽阔的大道,三叉路口的牌子上用标准语写着,‘纳尔村’。

当劳伦斯到达目的地时,肯尼早已在马厩边等他了。他们在马丁王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一见如故的两人从认识起,便经常相约来这里钓鱼,纳尔村是荒原里唯一拥有天然活水的村庄。

肯尼带来了劳伦斯最爱的葡萄酒,这种葡萄酒在荒原可是不可多得的,虽然埃文堡里也有,但父亲从不让劳伦斯在节日以外的时间饮酒,每当劳伦斯路过城堡的酒窖,他都会想起父亲板着脸对他说,‘这东西会让你丧失冷静的,小家伙’。

荒原上除了荒凉还是荒凉,到处都是石子堆积成的戈壁滩,劳伦斯也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才发现荒原北面有这么块风水宝地,在认识肯尼后,他迫不及待的带他来这里钓鱼,很显然,肯尼也非常喜欢这个美丽的小村庄,这和卡尔塔城领土的平原村庄比起来,显得更加安静惬意。

他们拿着自制的鱼竿走到木板架空的水边,村民门常在这里洗衣打水。两个好友在河边脱下长长的靴子,将脚插进冰凉的河水里,他们将铁钩上勾上地龙,轻轻的将鱼线甩出去。

鱼竿被他们放到一旁,两人分享着肯尼带来的葡萄酒,开始聊着最近各自经历的事情。

糟糕的钓鱼技巧让这两个家伙一无所获,眼看着太阳就要下山了,劳伦斯邀请肯尼去埃文堡留宿,肯尼已经不是第一次住在埃文堡了,劳伦斯的母亲非常喜欢肯尼,肯尼更喜欢他母亲做的杏仁布丁,劳伦斯第一次知道这件事的时候,简直不想和这个家伙做朋友。

正当他们准备收起鱼竿的时候,劳伦斯的鱼竿动了一下,居然有鱼咬勾了,突如其来的惊喜让劳伦斯立刻拿起自己的鱼竿,初次拉杆让他倍感吃力,看起来这条鱼可不小啊。

劳伦斯使劲的拉着鱼竿,无奈不管他再使劲儿,却只见得河面泛起波纹。

肯尼笑话着劳伦斯劲儿小的连只鱼都拉不上来,突然‘嗖’的一声,肯尼眼看着劳伦斯被鱼竿拖进水里。

鱼竿像一艘舰船快速的向河对岸驶去,肯尼愣在岸边,远远看着水下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将劳伦斯托起,劳伦斯呼喊着救命,像飞鱼一般滑行在水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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