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脸蛋红红,像要滴出血来。
徐让却丝毫没有注意到小女儿家的心思,煞有其事的说:
“念到十就帮你接上——”
“一,二……”
徐让趁机不备,手上用力,只听咔嚓一声脆响。
“咔嚓!”
“啊!”
王秋雅其实根本没有记住公子说了什么,都趁着这个难得的机会,脸蛋红扑扑地观察徐让浓密长睫,和那挺硬英气的鼻锋,还有五官如同神迹般的隽秀俊美。
在这突然脚上一疼,她也只是短促的叫了一声,回过神后好像丝毫没感到脚上的疼痛。
徐让略有些得意,在前世的时候老见那些医生用这一招,逗那些年岁不大的孩子接骨,终于自己也给人用上这招了。
他站起身拍了拍掌心,道:“能走吗?我们现在走吧!”
王秋雅动了动脚,感受到脚上没有一点疼痛感觉,心里又对公子的崇拜更上一层楼。
徐让看着小丫头的星星眼笑着摸了一把她的头顶,笑着恐吓道:“快走吧,这林子里可是时常有野狼出没的,要是有狼,咱们可一个都跑不了……”
这话一出,就见那丫头原本红扑扑的脸色突然苍白了起来,哆哆嗦嗦战战兢兢的伸出手,指向徐让的身后——
徐让:“不会吧……”
“狼……公,公子!有狼……”王秋雅因为极度的惊恐连声音都有些变调了。
“……”看来今日他是带了个乌鸦嘴出门。
徐让转了身,暗暗滑出了袖中的断刃。
面前的狼,眼神冰冷戒备,浑身银色夹杂着灰色的杂毛,身子成攻击状的弓形,耳朵向后防备地折起,呲牙咧嘴,露出阴森的白牙,喉咙里发出呼噜噜警告的声音。
徐让看清楚了狼什么模样,倒是放松了警惕。
这匹狼虽然形状恐怖,但是瘦骨嶙峋,身上还有一个巨大的伤口,那个伤口从他的脖颈处到它的腹部,鲜血淋漓血肉翻涌,好像是什么野兽的爪子伤的。
徐让眼神中还划过了一丝可怜,因为这匹狼是看样子是一个刚刚生产过的母狼,瘦骨嶙峋,外强中干,只怕是附近就有它的幼崽,这母狼明显已经支撑不住了,还为了保护他的幼崽挺身而出。
徐让将断刃收了,声音放柔,慢慢接近那头狼,释放着自己的善意。
“你,别怕,我们二人是误入你的地盘儿,不是要伤害你的孩子……”
那野狼听了这话却耳朵一竖,好像是听懂了说话似的,往后退了一步,但目光还是紧紧的盯着他二人,若二人若是有什么异动,就要马上扑过去,与之生死搏斗。
王秋雅惊讶道:“它!它好像听懂了!”
徐让却露出了一个和善的笑容,万物有灵啊。
前世幼年在老家他就养了一只狗,是一只普通的中华田园犬,那只狗可以说是陪伴他长大的,特别的聪明,特别漂亮,浑身漆黑,油光水滑,强壮有力,他有一个特别威风的名字,叫——虎王。
他对“虎王”下命令,它都能乖乖的听懂并做出相应的指令,对任何人都特别友善,特别是小孩子和老人,没有人不称赞的。
后来,有一天它自己趁着自己不注意偷偷溜出院子在房子前面玩,他去附近几步远的超市,买了一些东西,两分钟的功夫,结账的就听到一声惨叫。
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奔跑过去,几秒钟的功夫就听到汽车发动的声音,那白色的面包车嚣张地呼啸而过——
然后他报了案,最后却不了了之,因为那伙人是偷狗的惯犯,偷了之后就把狗杀了,卖到狗肉馆,他恨得咬牙切齿,却没有办法找到,与之相处的画面一幕幕的闪在自己面前,可却无可奈何……
现在,前世的华夏应该立法严惩偷狗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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