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红烧肉的时候,香味一直往两人的鼻子中乱窜。
口水直流!
虽然王思珪不说,但是那咽口水的频率,论谁也看得出来。
在炖红烧肉的时候,施华让王思珪淘米做饭。
王思珪十分听话,让他切一半肉就切一半肉,让他煮一斤米,他就煮一斤米。
可是,施华就这样干看着,总觉得,自己好像一个米虫。
虽然她前世的愿望就是做一个米虫,但是在这样贫穷的条件下,还做米虫,那就是吸血。
施华看着王思珪在煮饭,自己实在无聊,就离开了!
离开前,对王思珪说:“你在这继续煮饭,我先回房间了!”
施华回到房间后,太无聊,无聊的只能看书。
施华不是没想过去书店买一些书。
结果,抢钱啊!
那么贵,一本最便宜的书都得要二两银子!
哇哇哇!
这谁看得起话本?
还是在家继续看科考文吧!
谁懂啊?有一天竟然会因为无聊而看书!
看的还是正经书,而不是杂书!
施华看着看着就成沉浸了下来!
不知过了多久,王思珪敲了敲门,说道:“家主,吃饭了!”
然后,施华太饿了就出就去了堂屋吃饭。
诗华看了看,既然沈清还没来。
便坐在堂屋喊道:“清清,吃饭了!”
施华盛了冒尖的一碗饭。
沈清因为要摆出一副正夫的模样,震慑震慑外面的狐媚子。
便也打了一碗米饭!
而王思珪则从迟迟,不曾从厨房中出来。
施华都吃了好几口红烧肉了,见王思珪还不出来,便去厨房去寻他了!
结果,发现,王思珪偷偷的在吃从锅里掉到灶台上的一坨米饭。
一粒一粒的吃着,其中还不停的灌水。
缩成一团着吃着。
那一副小可怜的样,可去心疼死施华了!
施华立马说道:“思珪,拿只碗去堂屋吃饭吧,虽然家里条件不是很好,但还是能有你一口吃的。”
“走吧!”
王思珪一听家主这话,立马感动不已。
可还是说道:“不了,家主,奴已经吃饱了!”
施华说:“骗人,你这么大的身架,吃这么一小坨饭,怎么会饱?走走走,跟着家主去吃饭去。”
王思珪听家主说他的身架大,立马缩成一团,远远望去一副大鸟依人的模样。
施华看到王思珪这副委屈样,更是顾不得什么,直接牵住了王思珪的手。
带着王思珪走到堂屋。
施华的手一碰到王思珪的手,王思珪就害羞的眼角,脸颊,耳垂全部都红了!
身为大龄处男,这还是第一次有女人牵他的手!
家主她真的很好!
花了150文,让他不用去军营充当倡郎。
又关心他吃没吃饱。
家主她人真的很好!
家主的手很温家!
王思珪都不想放开家主的手了!
王思珪害羞的连指尖都泛着红,一只手捏着家主的衣服,跟着家主乐滋滋的走。
沈花抬眸一看就是这一幅温馨的场景。
那个丑八怪,一手牵着妻主,一手还捏着妻主的衣角。
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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