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不折不扣的群居动物。这一点,深深刻进了每一个人的基因。
哪怕这个人嘴再硬,他也同样渴求着亲情、友情和爱情!
刘辨是个正常人,他也一样惧怕孤独。但作为一个不折不扣的“外来异种”,为了不留下太多的感情债务和羁绊,他也只能强自压下心中的这份渴望与悸动!
很快,刘辨就再次进入了一个小城。
他直接租借下了一个小铁匠铺,用那最原始的“设备”,制作出了马鞍、马镫、得胜勾及马蹄铁。
在确认毁掉了所有超前技术的痕迹后,又买了一些干粮和清水,便再次踏上了旅程。
刘辨换下绫罗绸缎,换上他那破旧不堪但却十分结实的毛皮。
这一走,就又是十数日。
等他远远看到了巍峨壮观的咸阳城时,却并没有进入。而是绕远来到了渭河之畔,远远观瞧着那刚刚动土的阿房宫!
刘辨平生最讨厌的,就是那种没事儿就破坏文物之人。
那可都是华夏文明的传承,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加以破坏。
你不爱住,没问题!给它变成博物馆啊!
就凭着这条破坏人类文明结晶的罪名,刘辨骂他傻,都是很给他面子啦!
只要他的猜测没问题,他肯定要亲自下场,好好用纯属于老爷们儿的力量,好好羞辱一下,这个没有脑子的千古第一莽夫大傻x!
刘辨驯马和驭马的技术很是奇特,也没见他有什么动作,其胯下的枣红大马便甩了甩头,转身带着另两匹黄棕马,缓缓走开!
有些事儿,他是真不想管。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因果,这一次地试炼,他一点儿都不想沾!
一人三马,又行进了数日,便来到了第二个目的地,洛邑。
这一次,刘辨进去了,还是换上绫罗绸缎进去的。
没办法,很多时候,大多数的人都是以貌取人!这个陋习,千年未变!
而不想惹麻烦的刘辨,也只能顺应这个让他很不爽的“习俗”!
刘辨找了个“旅馆”,将马匹寄存在那里,然后背着他那被包裹严实的白骨大弓,独自徜徉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之中。
夏禹之阳城,商汤之西毫城,西周之成周,东周之陪都洛邑。她一直都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大都市。
不久之后,西汉的建立者也将在这里待上三个月。然后再等上二百年,这座古城就会变为他熟悉的那座城市。
第二日城门一开,刘辨就第一个出了城,并直奔北郊的天禄山。
凡马与神马真有天壤之别!
以前在这天禄山上,每天上上下下折腾好几个来回,一点儿都没有步行的困扰,沟沟坎坎如履平地。
现在可好,三匹马,愣是将刘辨扔在了半山腰!
刘辨无奈摇头轻叹,费个死劲才将这三匹马拉上了山。
这天禄山上到底有啥,刘辨比谁都清楚。
若是将这三头畜生扔在这半山腰,用不了一个时辰,就得命丧黄泉!
毕竟是少了近四百年的开发,刘辨所熟知的平坦小道,那是一条都没有,最后直接气得刘辨愣是挥刀砍出了一条小路。
可等到刘辨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爬上了山巅,一看清眼前的景象,差点儿没直接气得背过气儿去!
“说好的师父不骗徒弟呢?说好的千年古刹呢?这茅草屋是闹哪样?”
刘辨可能是真被气疯了!顺嘴就把心中的气闷给叨咕了出来。
就在他话音刚落的一瞬间,破旧的柴门,咯吱咯吱地打了开来。
一个身着浆洗得发白的灰色麻布道袍的老人,笑呵呵地走了出来。
刘辨一愣,瞬间敛去满脸的不爽,恭敬地迈步上前,一躬到地,严肃且轻柔地开口道:
朱砂小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