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哀公出生年月不详公元前501年,嬴姓,名不详。秦记叫作秦毕公,史记索隐作秦公。秦景公之子,春秋时期秦国国君。在位36年公元前536年公元前501年。
前505年,吴国攻陷楚国国都,楚国大夫申包胥千里迢迢来到秦国求救,尽管从亲缘关系上秦哀公是落难的楚昭王的外公,但秦哀公不理。申包胥在秦国宫门外赖着不走,日日夜夜痛哭,竟哭了七天七夜。于是为之赋无衣,发兵救楚,击败了吴军,吴王阖闾收兵回国,楚昭王得以复国。
在东周诸侯大国争夺霸权的斗争中,大国兼并小国,扩张土地。可是大国的诸侯不得不把新得到的土地分封给立功的大夫。大夫的势力大起来,他们之间也经常发生斗争。大国国内的矛盾尖锐起来,都想把争夺霸权的战争暂时停止下来。
由于这个缘故,宋国大夫向戌在晋、楚两国之间奔走,做调停人。
公元前546年,晋楚两国和其他几个国家,在宋国举行“弭兵会议”弭兵就是停止战争。在这次会议上,晋国的大夫和楚国的大夫代表南北两个集团讲和,订下盟约。规定除齐、秦两个大国外,各小国都要向晋、楚两国同样朝贡。晋楚两国平分霸权,以后五十多年里,没发生大的战争。
到楚庄王的孙子楚平王即位之后,楚国渐渐衰落。公元前522年,楚平王要把原来的太子建废掉。当时太子建和他的老师伍奢正在城父在今河南襄城西镇守。楚平王怕伍奢不同意,先把伍奢叫来,诬说太子建正在谋反。伍奢说什么也不承认,立刻被关进监狱。
楚平王一面派人去杀太子建,一面又逼伍奢写信给他的两个儿子伍尚和伍子胥,叫他们回来,以便一起除掉。大儿子伍尚回到郢都今湖北江陵西北,就跟父亲伍奢一起,被楚平王杀害。太子建事先得到风声,带着儿子公子胜逃到宋国去了。
伍奢的另一个儿子伍子胥,也从楚国逃出来,他赶到宋国,找到太子,太子建报仇心切,竟勾结郑国的一些大臣想夺郑定公的权,被郑定公所杀。伍子胥只好带着公子胜逃出郑国,投奔吴国都城在今江苏苏州。
楚平王早就下令悬赏捉拿伍子胥,叫人画了伍子胥的像,挂在楚国各地的城门口,嘱咐各地官吏盘查。
伍子胥带着公子胜逃出郑国后,白天躲藏,晚上赶路,来到吴楚两国交界的昭关在今安徽含山县北。关上的官吏盘查得很紧。传说伍子胥一连几夜愁得睡不着觉,连头发也愁白了。幸亏他们遇到了一个好心人东皋公,同情伍子胥,把他接到自己家里。东皋公有个朋友,模样有点像伍子胥。东皋公让他冒充伍子胥过关。守关的逮住了这个假伍子胥,而那个真伍子胥因为头发全白,面貌变了,守关的认不出来,就被他混出关去。
伍子胥出了昭关,害怕后面有追兵,急忙往前跑。前面是一条大江拦住去路。伍子胥正在着急,江上有个打鱼的老头儿划着一只小船过来,把伍子胥渡过江去。
过了大江,伍子胥感激万分,摘下身边的宝剑,交给老渔人,说:“这把宝剑是楚王赐给我祖父的,值一百两金子。现在送给你,好歹表表我的心意。”
老渔人说:“楚王为了追捕你,出了五万石粮食的赏金,还答应封告发人大夫爵位。我不贪图这个赏金、爵位,难道会要你这宝剑吗?”
伍子胥连忙向老渔人赔礼,收了宝剑,辞别老渔人走了。
伍子胥到了吴国,吴国的公子光正想夺取王位。在伍子胥帮助下,公子光杀了吴王僚,自立为王。这就是吴王阖闾。
吴王阖闾即位之后,封伍子胥为大夫,帮助他处理国家大事;又用了一位将军孙武,是个善于用兵的大军事家。吴王依靠伍子胥和孙武这两个人,整顿兵马,先兼并了临近几个小国。
公元前506年,吴王阖闾拜孙武为大将,伍子胥为副将,亲自率领大军,向楚国进攻,连战连胜,把楚国的军队打得一败涂地,一直打到郢都。
那时,楚平王已经死去,他的儿子楚昭王也逃走了,留下了其母秦哀公之女伯嬴在郢都。
伍子胥恨透了楚平王,刨了他的坟,还把平王的尸首挖出来狠狠鞭打了一顿。
出兵救楚
吴军占领了郢都。楚国大夫申包胥逃到秦国,向秦国求救。尽管从血缘关系上来讲,秦哀公是此时楚国落难的楚昭王的外公,但秦哀公没同意出兵。申包胥在秦国宫门外赖着不走,日日夜夜痛哭,竟哭了七天七夜。秦哀公终于被感动了,说:“楚国虽然暴虐无道,但是有这样好的臣子,怎能眼看他们亡国!”
秦哀公嬴籍派兵救楚国,秦军击败了吴军,吴王阖闾才撤兵回国,楚昭王得以复国。
吴王阖闾回到吴国都城,把第一大功归给孙武。孙武不愿意做官,回乡隐居去了。他留下的一部孙子兵法,是我国最早的杰出的军事着作。
诗经秦风无衣有研究者认为此诗是秦哀公所作,其根据是左传定公四年有“秦哀公为之赋无衣”的记载。
秦风无衣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一首诗。这是一首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战歌,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全诗风格矫健爽朗,采用了重章叠唱的形式,抒写将士们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磨刀擦枪,舞戈挥戟,奔赴前线共同杀敌的英雄主义气概和爱国主义精神。
秦风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秦风无衣是秦地的军中战歌。由于作品的创作年代久远,文字叙述简略,故而后代对于它的时代背景、写作旨意产生种种推测。大致说来,主要有三种意见:第一,认为秦风无衣是讽刺秦君穷兵黩武、崇尚军力的作品,如毛诗序说:“无衣,刺用兵也,秦人刺其君好攻战,亟用兵而不与民同欲焉。”第二,认为秦风无衣乃是秦哀公应楚臣申包胥之请,出兵救楚抗吴而作,是哀公征召秦民从军,士卒相约之歌;第三,认为秦风无衣是秦人攻逐犬戎时,兵士间团结友爱、同仇敌忾、偕作并行、准备抵御外侮的歌声。
据今人考证,秦襄公七年周幽王十一年,公元前771年,周王室内讧,导致戎族入侵,攻进镐京,周王朝土地大部沦陷,秦国靠近王畿,与周王室休戚相关,遂奋起反抗。此诗似在这一背景下产生。
秦风无衣表现秦国士兵骁勇善战、共御外敌的高昂精神,充满乐观主义情怀。
这首诗按其内容,当是一首战歌。全诗充满了激昂慷慨、豪迈乐观及热情互助的精神,表现出同仇敌忾、舍生忘死、英勇抗敌、保卫家园的勇气,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宋代朱熹诗集传:“赋也。秦俗强悍,乐于战斗。故其人平居而相谓曰:岂以子之无衣,而与子同袍乎?盖以王于兴师,则将修我戈矛,而与子同仇也。其欢爱之心足以相死如此。苏氏曰:秦本周地,故其民犹思周之盛时,而称先王焉。或曰:兴也。取与子同三字为义。后章放此。”
清末吴闿生诗义会通:“英壮迈往,非唐人出塞诸诗所及。”
清末陈继揆读诗臆补:“开口便有吞吐六国之气,其笔锋凌厉,亦正如岳将军直捣黄龙。”
秦夷公生卒年失载,秦哀公之太子,未及即位就死了。史记称夷公“早死,不得立,立夷公子,是为惠公。”其子惠公直接继承哀公之位。
秦惠公出生年月不详公元前492年9月27日,嬴姓,秦夷公之子,春秋时期秦国国君,又称秦前惠公,在位9年公元前500年至公元前492年。
秦夷公是秦哀公的太子,未继位即已病故,故秦哀公让孙子秦夷公之子赢宁直接继位,是为秦惠公。鲁哀公三年十月癸卯前492年9月27日,秦惠公立十年卒,子秦悼公立。秦惠公元年,孔子在鲁国担任要职行鲁相事;惠公五年,晋国赵氏与智氏联合灭中行、范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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