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志愣了下,一时有点反应不过来。
“回家了,他怎么回去的?”
“坐早上的车。”
黎明志马上就明白了,叶鑫这是在躲他!不然就是回家也不用做最早的车,因为下午还有一趟车,以前叶鑫都是坐下午的车回去,这次……竟然放他鸽子!
该死的,原来那些话都是骗他的!叶鑫啊,你可真行,你等着,我就不信你能躲一辈子!
看了会黎明志阴晴不定的脸,林翔觉得该是离开的时候。
“走了。”
没想到黎明志拦住了他们。
“你们还没吃早饭呢吧?正好,我也没吃,我请你们,可不可以给个面子?”
三人顿时惊讶,因为叶鑫的关系他们才认识黎明志的,见了只是打个招呼而已,一点交情也没有,黎明志请他们吃饭算怎么回事?
黎明志知道他们的意思,笑笑。
“叶鑫是我最好的哥们,他经常跟我提起过你们,说你们帮了他不少忙,特别是在英语方面,我一直想请你们吃顿饭表示一下感谢,今天正好你们放假,我也没什么事,赏个脸吧。”
“那也应该是叶鑫请我们吃饭吧,你请算什么?”高进毫不客气地说。
还真是不管什么时代,都是这副德性!黎明志心里诽谤,面上却笑得更亲切。
“你要是等他想起请你们估计十年以后吧!呵呵,他年纪还小,不懂这些,我年长他几岁,说是他哥也不为过,作为哥哥的我请弟弟好朋友吃个饭,应该可以吧?”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不管林翔他们三个对黎明志印象有多差,可在黎明志再三热情地邀请下还是去了。吃饭,玩游戏,再吃饭,下午看录像,晚上唱卡拉ok。
那时候还没有ktv,只有卡拉ok,在当时是很时髦的事情,和喇叭裤花衬衫蛤蟆镜一样时尚。
县城里的卡拉ok很简陋,说白了就是一个舞台,有音响麦克风,打着球形滚动的灯光,舞台下摆着桌子椅子,提供酒水果类,请几个艺人在台上表演,客人们兴致来了,自己也会到台上唱唱。
那时候在这个北方的小县城里,对这样的场所给人们的印象大概和现在夜店差不多,认为这是学坏堕落的地方,来这里消费多数是社会上的生意人,或者混子。
确实,娱乐场所一般都很乱,不过比起现在的开放,那时候还算是保守,就是听听歌,唱唱歌,有钱的老板给某某艺人捧捧场,当场开个玩笑,摸个小手,拍拍屁股什么的,不会做太过分的事,至于背后怎样都会出去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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