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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我是好人(2 / 2)

日落时分,丁一决定去院子里再仔细瞧瞧,昨天光顾着要回枪,都没怎么看看自己居住的地方。小院五十个平米左右,地平都是鹅卵石铺的,一棵高大胡杨的树荫几乎遮住了整个院落。院子北侧与书房并排的还有两间屋子,一间像是厨房,另一间多数是夫子的卧室了。茅房在院子的西北角落,整个院子虽然不大,但很有旅游景点中那些古宅的气韵。

只不过是走动了几分钟,整个人又不行了,丁一只得回到房间,房内的书架上排满了各种线装书,有新有旧,没有一本简体的。当然,繁体字怎么可能难得倒学霸?所有的书好像都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论语》、《史记》、《三国志》……丁一甚至还发现了《莺莺传》,但没一本是近现代的,连清中期的都没有,看来自己或许没穿越,可能是整个世界穿越到了明末清初,不知道这个世界里的“崇祯”挂了多久?

丁一感觉自己的精力实在是不行,连看书都没力气,不得已只能躺回床上,继续搂着心爱的包包梦里写春秋。

不过上床前,丁一找到了笔墨,用硬笔书法歪歪扭扭地写了一行字:“我是好人,定会报恩,我要上课,学资、诊金有能力时一定加倍付!”

其实丁一的字不丑,只是手上无力,再说也没人教写毛笔,所以看上去有点像是蚯蚓跳舞。

曹钧高兴地拿着这张纸给唐乐看,唐乐愣是半天没看懂。

“就知道耍枪弄棒的,你还会些什么?”训了一句副院长后,院长得意地说道:“你得从右往左瞧,那些个蝌蚪一样的东西应为句逗,这个‘会’字应是会不会的‘会’字,懂了没有?”

唐乐恍然:“原来如此,看来此子不是天生傻子,只是笨了点而已,哈哈,还能教教!”

“正是。”曹钧亦是大乐,因为刚救来是,只是死马当活马医了,没想到这个奇怪的少年还真活过来了,一天比一天精神。

那张纸又放回到书房的案上,丁一醒来时,纸上多了四个漂亮行楷书就的字,居然也是从左到右的排列:“一言为定”

就像只猫一样,一天中除了三餐与上茅厕,基本上都在昏睡,这就样过了三天,丁一感觉自己好像好了一些,睡觉的时间由十九小时缩短到了十六小时,丁一决定好好利用醒着的八小时,去听课!必须了解一下新世界的基础教育!

在此期间,一些好奇的村民来探望过自己这个珍稀物种,好像还有村长、村支书之类的大领导,有个贼眉鼠眼的家伙感觉比村长都牛,因为村长都得拍他马屁,对自己倒很是热情,还说什么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之类的,就像自己是他救下的一样。

后来听曹夫子说,那家伙就是村里的首富,隆昌商行秦国分行榆林县支行漠东村代理处的大老板:朱堂。

曹夫子还说,朱堂借着打听病情,有意无意地问起了丁一的来历,以及包里是些什么东西。对此,曹钧的回答是丁一可能是个傻子,包里都是一些破旧衣物什么的。

朱堂也不好意思当面抢包,只是走时脸色比较难看。曹钧也就装傻充愣送走了这位大爷。虽然学堂是村里建的,但地皮一半都是朱堂家的,所以,这是位不能得罪的“校董”。

丁一醒着的时候翻看过书架下画筒里最大的一卷“画”,那是一张粗糙的“世界地图”,果然是一座环形山的围着这个新世界,地图上,世界一分为五,东南西北分别为东蓬莱洲,南魔界,西昆仑洲和北天山洲,中间很小一块是中神界。丁一所在的漠东村位于北天山洲最西边,与西昆仑洲隔了一大片沙漠。

书和地图看多了,困惑也越来越多。地图上为何有的叫“洲”有的叫“界”?当今世界的格局怎么样?是不是和自己生活的那个年代一样,也是中美争霸?出去后要怎么提防那些巨兽的袭击?以后干什么比较挣钱?这里的审美标准有变化吗?……

看书和看地图能多少了解一下这个世界的现状,但丁一还是想通过课堂进一步融入到这个社会,孤单的滋味已经尝够,是时候重新开启人生了。

唐乐来探望时也讲了一下丁一被救的过程,说起来还真与朱堂有关。原来村里的主要农作物是原豆,差不多到了原豆成熟的时节,负责经销原豆的隆昌行有人来视察长势、预判收成,作为隆昌行在本地派出机构的代理人朱堂便请上级领导去村子外的大沙漠狩猎,村里唯一有沙漠狩猎“执照”的唐乐被朱堂请来随行。

打猎过程中,有人射伤了一只捻角羚,在追踪的过程中,见到秃鹫不停落在一个地方,以为是捻角羚死在那里,所以众人飞速赶来,没想到是一个俺俺一息、满脸血痕的男子,其他人都失望地离去了,只有他唐乐不忍心眼看着一个活人死去,就将丁一背了回来。

虽然那些商行的人比较冷血,但漠东村的村民还是非常淳朴和热情的,见唐乐背了人回来,纷纷在情感上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在道义上又给出了最高的评价,只是当丁一被救活时,几乎没人家愿意收养这个来路不明的傻子,最根本的原因其实还在于一个字——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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