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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真言无讳(2 / 2)

闻符讯中父之判决及对己所献证据之感激,谢澜无丝毫波澜。

前世父被判十年,乃因其强暴未遂少女之家向官府施压,方得此刑。

否则,不过十年以下徒刑,或五六七八载而已。

今生,父涉毒且贩卖人口,与贩毒集团勾结,仅毒品一项,便足以量刑数年。

轻则三年以下,重则十五年以上,乃至无期或重刑。

父脱身之机,渺茫。

即便出狱,年岁已高,欲图报复,力不从心,无财无居,亦难成事。

且长囚其间,新入狱之毒伴,或对其施以拳脚。

若非其惹祸,众人何至于此。

……

谢澜午后尚有要务,挂符后,家中闲憩片刻,整装再出发。

行前,特至洛妍房中。

见其睡颜甜美,未敢惊扰,留便签一张。

继而入厨,煮红糖水,置于保温壶中,以防午后她腹痛无饮。

终,壶置于枕畔,便签压于壶下,谢澜始离家门。

……

洛妍醒来,已是下午五时余。

一日沉眠,恍惚间,不辨今夕何夕,呆望天花板。

床头充电之灵讯符响起,洛妍侧首视之,取符接听,乃祁峰语音通话。

未及开口,祁峰之呼喊已至:“苏姐在家否?开门啊,我快撑不住了。”

“咦?在外?”洛妍问。

“正是,阮宁筠送猪蹄与甜点,知你不至,托我转交,不知她何来信心,以为我知道你住址。”祁峰喃喃道。

洛妍起身开门。

祁峰侧首一望,家中唯她一人,不由问:“谢澜呢?不在家?”

“不知。”她哈欠连天,侧身让路:“进来坐?”

祁峰忙摇头摆手:“不了不了,家父命我早归,说为我娶了媳。急着回家见媳呢。”

“……”

如此年少,已有妻室。

传说中的童养媳?

洛妍不明所以。

祁峰去后,她关门,提袋入厨,启盒一嗅。

猪蹄依旧香气扑鼻,未因时日变味。

盒凉,应是阮宁筠知其未至,借校内杂货铺冰柜冷藏半日。

一日未食,洛妍饥肠辘辘,将猪蹄置于微波炉,小火慢热,又取甜点。

可惜,冰果不能食。

洛妍叹气,忽念及谢澜,既未上学,又不在家,何往?

疑惑间,她取出灵讯符,给谢澜传讯。

小富婆:何事外出?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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