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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门铃(1 / 2)

文瞳和锦正则聊完后,由江城开着警车,送她到锦家。途中还经过了当地小有名气的银杏大道,落叶纷飞,满地金黄。

之前她在飞机上俯视地面,还看到了锦城连绵的青山,迢迢千里。

此情此景,文瞳赞美道:“锦城的风景可真不错。”

作为土生土长的锦城人,听见文瞳夸赞自己的家乡,江城欣喜地说道:“那是自然。虽然锦城历史上是以锦绣业闻名天下,但是慕名而来的人们都爱上了锦城的美景。它的美,可不止是锦绣丝织之美。”

听完,文瞳评价道:“真是了不起。”

几分钟后,警车停在了锦家大门前。

俩人下车后,在门口张望了一下,没有发现盯梢警员的身影。难道是忙里偷闲出去玩儿了?

暗处,一片茂盛的灌木丛后面,放了两个折叠小马扎,上面坐着的人正是两个当值的警员。其中一人就是李思初。

在这里蹲守了这么多天,李思初已经练成了听声识人的功夫,走过的脚步、驶过的车轱辘,他都渐渐地耳熟能详。

刚刚,一阵陌生的车轱辘声传来,随后还有两个不太熟悉的脚步声。其中一个还算耳熟,另一个却是从未在这里出现过的人。

李思初警觉地站起身,循着声音望去。

同时,文瞳和江城也听见了树丛中的动静,谨慎地走近。

两拨人终于结束了捉迷藏,顺利见面。

“哟呵!”李思初看见他们两人,激动地喊了一声。

“李哥!”江城热情回道。

俩人前两天刚刚值过同一班岗,熟络得很。

看着文瞳,李思初打招呼道:“来啦。”

文瞳则是愣在原地,难以置信地看着李思初那张黝黑的脸,惊讶问道:“你怎么变成这副模样了?”

之前文瞳见他的时候,李思初还是个精神焕发的年轻小伙,虽然也有些不修边幅,但是起码收拾收拾。这次再见面,怎么就沧桑了这么多,肤色黑了不少,胡子蓄了很长也没刮,整个人都变丑了……

李思初听见她的话,笑嘻嘻地问道:“新造型怎么样,是不是黑帅黑帅的?”

文瞳不给面子地拆穿道:“看出来黑了,帅在哪里?”

旁边凑热闹八卦的江城“扑哧”一下笑出了声,引来了李思初的凝视。

李思初对江城下了逐客令,“人送到了,回所里干活去吧。”

江城说道:“好好好,不当电灯泡了,我走。李哥,加油啊!”说完,他偷瞥了一眼文瞳,示意李思初加紧把文瞳追到手。

在场三人,只有江城蒙在鼓中,乱点鸳鸯。

李思初看到他的眼神,不解问道:“江城看你干什么?我加什么油?”

“你小弟心里想什么我哪儿知道?”文瞳回道,可能是在李思初的耳濡目染之下也变得不太正常了吧,好好的小伙子,心眼子咋这么多呢?

李思初话不多说,拽起文瞳的胳膊,就往锦家大门走去。

“别拽了,我自己能走,撒开!”文瞳边走边反抗。

闻言,李思初干脆利落地放开了文瞳的胳膊,往前面走去,回头催促道:“快来快来,流月等了好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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