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慧说:“不怕,只要学费凑够了,我回去再复读一年也行。”
可是李玉哪曾想得到,陈慧真正感兴趣的,就是她这个人,于是她精心设计了一个局,把李玉哄骗到一个地方,卖给了一个老光棍,获利五百元。
警方很快找到了那个孩子的父母,他们是那边省城的人,孩子就是在那天晚上丢失的,当时那个妈妈推着婴儿车在街上散步,经过一个夜市时,被挂在那里的花花绿绿的衣服吸引,于是就过去试穿了几件,只是几分钟的工夫,婴儿车还在,孩子却不见了。
据那个妈妈说,当时差不多是在晚上十点左右,夜市上很热闹,人来人往的,她没注意到,是什么人把孩子抱走的。
这个时段,正好是陈慧在省城逗留的时间,所以警方据此推断,那个孩子也极有可能是陈慧偷来的,只是一时出不了手,所以就想出了一个瞒天过海之计,想借助警方之力,把孩子还给他的家人,从而骗取政府的高额奖励和孩子家人的酬金。
因为这边政府刚出台了一项打击人贩子的政策,如有提供线索抓住人贩子,或营救出受害者的市民,警方给予真金白银的奖励,两千元起步,上不封顶。
这个奖励公告到处有张贴,陈慧一定是看到了,所以就临时起意,索性把偷来的孩子送给警方,自导自演了一场“勇斗人贩子”的精彩大戏,贼喊捉贼。
这么推断,不是完全没理由的。
第一,陈慧急需要钱,这是动机。
第二,她胆子大,心思缜密,有拐卖人口的主观意图,而且已经把李玉卖了,这也算是有了前科。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一点,警方在陈慧身上搜出一包被掰成碎块的白色药片,经检验,含有安眠药成分,陈慧自己说,那是李玉给她的,而且李玉身上还有,但现在李玉下落不明,无法核实真伪。
反观陈慧的供词,却是漏洞百出。
就算李玉是人贩子,她怎么会把自己冒险偷来的孩子,交给一个陌生人来带?
就算她是为了让陈慧带货,陈慧又怎么会接受一个和自己毫不相干的孩子?
说是陈慧为了贪图那一张卧铺票的便宜,也实难站得住脚。
还有,谁会从人贩子手中侥幸逃脱,再返回去报复人贩子的?
无论是证据指向,还是常规推理,陈慧的嫌疑都很难排除。
赵小禹听完,直呼魏警官骨骼惊奇,这得办多少冤假错案,才能培养出如此出类拔萃,惊为天人的脑洞?
不过九妹这次确实太过分了,她竟然瞒着他不去上学,还自作聪明地当起了救世主,自身难保,还要去救别人,还要去惩罚坏人,这还是那个曾经扭扭捏捏,羞羞答答的九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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