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那人听说可不是省油的灯。
时常勾三搭四,常听男人谈论起他的名字。
这样的人王宁一听就皱眉头。
王宁是子承父业,从小干着杀猪的行当,要说家产,可能攒了好几十两银子。
人也是生得一表人才,高高大大的一身精壮的皮肉,拿刀时跟个驰骋沙场的将军似的,那肌理和手脚让他当屠夫可是真是大材小用了。
平日里年轻的寡妇会故意来他这儿买肉,生意可叫一个好。
不说别的,说亲的媒人总是络绎不绝的。
他和周锋郎交好,因此才这样问的。
如果是他,怎么着也不会要奚容这样的人。
但周锋郎没有答话,买了东西就原路回去了。
还包了二钱银子给媒婆,甚至用红布仔仔细细包了一两银子,让媒婆递给奚家。
媒婆使劲儿夸他。
“大郎如此厚道,奚家小媳妇可算是福气大了!”
媒婆高高兴兴,办事也妥当,礼钱给了奚家,连忙张罗起了婚事。
虽然事情匆匆,看起来也是草率,连宾客都没有,但是样样礼节都是有的。
东西是少了点、简陋了些,但是在村里算是办得顶好了。
第二日黄昏已经把新人迎娶进了门。
人是从轿子上下来的,几个喜娘喜气洋洋的唱着小调。
周锋郎穿得整整齐齐,背上一个大红布做的花,站在轿子前等候。
从红帘子布里探出一只雪白的纤纤玉手,那手指根根分明,细腻白皙似美玉似琼脂。
一眼能看出是一只男人的手,但是却漂亮得像城里摆着贵重处的精细漂亮的物件。
光看手就能知道是名难以见到的美人。
周锋郎将手一伸,要去接住。
两人的手还没碰在一块,已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常年做粗活的莽夫,一身的力气,手也是做粗活的,竟然是比新妇的手大上两圈了,轻轻一握能把人漂漂亮亮娇娇气气的手包在手心里。
皮肤是粗鲁的深棕色,和那雪白的肌肤一比,是云泥之别。
周锋郎的手指一动,竟然不敢去碰他。
他手上的茧子厚,生怕弄疼了人。
直到喜娘轻轻咳了一声他才缓过了神。
将新娘的手一握,细腻温热的触感几乎让胸口都麻了。
好软。
果然是一手就能包住。
像是想退缩、但又紧紧贴着。
贴得人浑身都酥了。
紧接着人从轿子里出来了。
纤弱往那儿一站,才到他鼻尖的位置。
像个纤细的少年郎,听说才十八岁,那是比二郎还要小的年纪。
周家兄弟本来就生得高高大大的,周大郎又是了干粗活的猎户,力气早就练了出来,若是脱了衣服能见到一身扎实的肌肉,不干瘦、也不壮,但薄薄的一层肌肉恰到好处,能一拳打死一头老虎的大力气。
比之新娶的漂亮媳妇,完完全全是个大块头,人到了跟前,似乎一揽就能揽在怀里。
牵着人走到了堂屋,还请了有文化的司仪说唱。
末了,终于开始行礼——
“一拜天地!”
“二摆高堂!”
“夫妻对拜——”
周锋郎隐约能看见红盖头下露出的一小段尖尖的下巴。
秀气清丽,漂亮又精巧,在红色的对比下白得发光。
“送入洞房——”
周锋郎眼眸一动,牵着人已然进了自己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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