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楚行洲走下台阶,沈千帆干脆掀起了贰柏武的大尾巴,把沈小鱼藏到了他蓬松的尾巴底下。
好在楚行洲路过的时候,并没有太责怪小猫咪为什么跑到邻居家的院子里去疯玩了。
他甚至还朝不听话的小猫咪挥了挥手,脾气好得难以置信。
在路人楚行洲的眼里,此刻群妖荟萃的草坪上只不过是一只猫咪,四只哈士奇,一只青虫,以及一个小乌龟的聚会。
“喵。”沈千帆乖巧地跑过去,钻过了栅栏,跑到了他脚下。
楚行洲弯腰半蹲下,摸了摸他的脑袋,低声说了什么,小猫咪也“喵”了一声回应。
烛阴&老乌&贰先生:“哦豁。”
有情况。
等沈楚行洲一走,烛阴立刻质问道:“这就叫没摸你?”
沈千帆辩解道:“摸脑袋的事,能叫摸吗?”
贰先生赞许地说:“呼呼,以前我的主人也经常摸我脑袋的,摸脑袋很正常的,又不是摸肚子。”
烛阴受到启发,又问:“那他没摸你肚子吧。”
沈千帆倔强地说:“怎么可能。”
……怎么可能没有。
一直目送着楚行洲走出花园,老乌若有所思说:“原来傻叉本人长得还挺帅的。”
贰先生一听,连声应和道:“我才是傻叉,我才是傻叉。”
老乌:“……?”
这只哈士奇是不是脑袋有什么问题。
沈小鱼从贰先生蓬松的尾巴大下面钻了出来,“嗷呜”了一声。配合着哈士奇配色看起来,还真的有点狗里狗气,惨不忍睹。
老乌连忙说:“啊呀,小鱼怎么变成狗了?快变回来,快变回来!”
烛阴则盯着楚行洲的车开走的方向,提出了一个建设性地问题:“宝贝儿,你觉得你老板真的不知道哈士奇是妖吗?”
贰先生洋洋得意:“他当然不知道,我掩饰得很好!”
在楚行洲面前,贰先生偶尔会变成人形,自称为这家的主人——贰柏万的干儿子贰柏武。在外人面前,他给自己凹了一个时常忙碌经常不在家的大商人的人设。
比起当人,贰柏武更喜欢当狗。实际上大部分时间,贰先生还是快乐地当隔壁老贰家的狗。
一狗分饰两角,堪称影帝。
老乌听完他的故事,则是笑得龟壳着地,仰天乱滚:“哈哈哈哈哈哈!你叫二百五!”
贰柏武:“=。=”
......
烛阴和老乌在楚行洲家里实地考察了一番,没有发现任何奇怪的东西,总算相信了这不是什么传销组织的窝点。
唯一的缺点就是太空荡,好像确实需要一只宠物的陪伴。
“客厅里确实太空旷了,还缺少一只老乌龟来装点。”老乌说。
家里没人,小乌龟和“小青虫”就变回了正常大小。
烛阴本体是条三米长的大黑蛇,头部有一根刺状的角鳞,通体都是黑色的鳞片,眼睛发绿,模样非常吓人。
如果他总是以本来的大小招摇过市,真的很容易把人给吓死。
而老乌作为乌龟,上街虽然不至于把人给吓死,但他的块头也不小。他的本体就像是海龟那么大,这么大一只乌龟上路也很难逃过路人审视的目光——更何况他还身负着赤水市海洋馆两千块钱的悬赏通缉令呢!
这两个家伙为了掩人耳目,潜入楚总家的院子,自然不能用人形,干脆就把自己变小了一点,悄悄潜入,想来看看沈千帆到底是不是身陷传销组织了。
好巧不巧,却被三只好动的小狗崽打乱了计划,还被踩了尾巴,弄得烛阴一脸倒霉相。
到了房间里,沈小鱼抱着鱼缸给大家炫耀它的小金鱼。
老乌一看那两条金灿灿的漂亮金鱼,顿时两眼发光。
他当即从龟壳里掏出几本厚重的书,戴上老花镜,翻到了《珍宝篇》的某一页。
“九尾金翎鱼苗,体态呈现幼鱼状,长约二寸有余,通体金黄,腹部为月牙白色,尾鳍和脊背偏红。性格温和,能上天入地,见人不惧……”
老乌举起书,把金翎鱼苗的图画放在了鱼缸边比对。
确实有八/九分相似。
“这鱼会飞吗?”老乌忽然没头没脑问了一句。
这些年来,老乌跟在烛阴身边,帮着他一起搞收藏,也患上了点收藏癖和强迫症。如果能让他在有生之年把秘库里的格子填满,他什么都愿意做!
“你魔怔了吧。”烛阴看着那两条小鱼,皱眉说,“你觉得这两条小金鱼是九尾金翎鱼苗?哪有人会把九尾金翎鱼苗养在这么小的金鱼缸里……”
沈小鱼也抱紧了他的鱼缸,生怕老乌要把它的小金鱼掳走。
老乌一脸尴尬,但明显是不太甘心——因为确实很像,他不想放过哪怕只有0.01%的机会!
“没关系,你想要的话可以拿几条,冰箱里还有很多。”沈千帆大度地说。
原本老乌还是抱着点侥幸的,可是在看到满满一冰箱的小金鱼时,他流露出失望的神情。
起先老乌认为,楚行洲既然是那么有钱的大总裁,重金求购到了两条金翎鱼苗也不是不可能。
像九尾金翎鱼苗这么稀罕的东西,或许可以被养在鱼缸里,但是一定不可能有“许多”,更不可能有一冰箱。
老乌失望的摇摇头,不抱希望地伸出手,只象征性地随便拿了一条。
朱砂小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