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卿从逐鹿大厦出来的时候,见叶修一脸奸笑,好奇的问道:
“笑成这样,你这是打算安排谁呢?”
“没事没事,一个学生调皮捣蛋,我准备收拾收拾她。”叶修笑道。
“学生?”秦卿一愣。
“哦,是这样的,我去圣和医学院做老师了。”叶修说道。
秦卿恍然,心里暗暗松了口气,她还以为叶修会因为仇恨和当年的事,再也不行医救人了呢。
现在看来,叶修还没有放弃当年行医救人的梦想。
“对了,你说让我陪你去参加同学聚会,怎么回事?”
叶修转移话题问道,自他去了国外之后,秦卿就变成了一块冰疙瘩,导致高中、大学、研究生的时候,在同学圈里混的并不好。
按理说同学聚会不应该邀请秦卿参加才对。
“是大学同学聚会,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邀请我,去看看吧。”秦卿说道。
“带着我去,你就不怕被同学们攻击?”叶修问道。
秦卿搂住叶修的胳膊,霸气道:“我就是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叶修是我的男人。”
叶修:“……”
这怎么有种自己嫁给秦卿的感觉呢,女强男弱啊!
“走吧,我们打车去。”秦卿说道。
“为什么?”叶修问道,有车不开打车,有毛病啊?
“我的大学同学大都是工薪阶层,我们开豪车去参加同学聚会,会给他们带去压力的,我可不想和同学们产生距离感。”秦卿说道。
叶修恍然,原来是这么回事。
然而有句话他没有和秦卿说,学生时期的感情虽然很纯真,可是毕业后被社会毒打了几年,当年的同学情谊已经没有那么单纯了。
和同学们保持在同一个阶层,并不容易拉近关系,大部分人更喜欢抱大腿。
如果秦卿开车豪车去,告诉同学们自己是逐鹿集团董事长,那么同学聚会的核心就会变成秦卿,同学们也会更尊重、佩服秦卿,甚至很多同学会趁机抱大腿,以后保持更紧密的联系。
但是这些话叶修没说!
他不希望秦卿变成一个世俗的人!
……
破店小酒馆,是一家中等餐厅,属于工薪阶层不舍得来这里吃饭,富二代又不屑于来的地方。
此时门口旁边的停车场旁,聚集着十几个青年男女,有说有笑的聊着。
正是秦卿的同学们!
他们之所以待在这里,没有进入破点小酒馆,主要是想看看同学们都是开什么车来的。
一般从开的什么车,就能判断出同学们现在混的怎么样。
“李松,你都开上奥迪A3啦,看来毕业这些年赚了不少钱呀。”
一个女孩指着一辆洗的锃光瓦亮的奥迪A3说道。
被称作李松的青年谦虚的摆摆手:“赚什么钱啊,一辆破A3而已,就是个代步车。”
实际上就连这辆奥迪A3,都是他租的。
“别谦虚了,我看这辆奥迪A3是顶配的吧,二十多万呢,我就算不吃不喝,要两年多才能买得起。”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别看李松当年学习不怎么样,但是人家赚的比我们多。”
“李松,改天你可得单独请我吃顿好的,上学的时候我们两个的关系可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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